• 信息索引号:

    12330700471541153N/2023-00548

  • 文件名称:

    市综合执法局双龙分局

  • 发布机构:

    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2023-12-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市综合执法局双龙分局

    朗读

  • 机构名称:市综合执法局双龙分局
  • 负责人:吕冰
  • 联系方式:0579-89112037
  •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北山路2359号
  •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本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集中行使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行使的除外)、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21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行政执法事项,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逐步推进,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告后确定;

    3.负责景区建筑物风貌提升整治工作;

    4.负责本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户外广告设置等行政许可审批等工作;

    5.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养犬管理职责;

    6.处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群众举报、投诉,组织有关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等相关工作;

    7.协助做好城市管理等有关工作;

    8.指导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