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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由双龙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婺城区人民法院、金东区人民法院等24个部门单位联合发起的“双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司法保护联盟在双龙风景旅游区成立。
近年来,双龙风景旅游区认真贯彻落实《金华双龙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统筹推进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先后多次获评全省自然保护地优秀单位、全省十佳自然保护地,下属北山林场还被列入全国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活动现场,24家部门单位代表参观了双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博物馆,实地了解双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文化底蕴及生态资源,举行了双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享法庭暨“法复青绿·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召开座谈会讨论完善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并审议通过了《“金华市双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草案。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浙江省委“美丽浙江”、金华市委“美丽金华”生态环境建设要求。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的时代意义,以司法担当践行“两山”理念,直面生态保护严峻挑战,创新工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立足长远筑牢生态保护根基,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保护效能,共同构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大格局。
“协议草案的审议通过标志着双龙风景区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协同化新阶段,是将生态环境治理从‘末端治理’转向‘前端预防’的重要举措。”双龙风景旅游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联盟将针对名胜区存在的生态敏感、文化富集、游客密集、跨域联动等共性问题,积极构建信息联通、机制联建、品牌联创、业务联学、工作联动格局,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名胜区生态资源与文化遗产保护,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华山最美的底色。